男子帶人砸門進別墅“捉奸” 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
2013年8月22日中午,伴隨著一陣玻璃碎裂聲,長沙縣一棟私人別墅闖入一群“不速之客”
。時年59歲的李明(以下均為化名)帶著一群人前來“捉奸”,為收集“證據”對自己的“妻子”宋麗及其“情人”拍攝裸照
、剪頭發……之後“捉奸”的李明卻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
。該案經過一審
、上訴
、發回重審
。日前長沙縣法院判決,李明犯非法侵入住宅罪,免於刑事處罰
。
李明比宋麗年長22歲,2001年5月,李明通過一些不正當手段獲得了一份“結婚證”
。李明與宋麗獲得該“結婚證”後,以“夫妻”名義共同生活,2002年4月1日生育一子
。
“結婚”多年來,兩人從事經營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
。但從2013年3月開始,雙方關係因各自家人參與經營實體的資產管理問題出現緊張,宋麗表示要與李明“離婚”
。為了挽救雙方關係,李明做了很多努力,但並沒有挽回宋麗的心。
2013年6月,李明依據朋友提供的信息,懷疑宋麗與李浩有私情
。李浩是李明
、宋麗的兩棟別墅的裝修承包人,也是他們一個施工項目的合夥人
。此後,李明安排他的“幾個親戚”對宋麗進行跟蹤,在2013年8月20日之前組織過幾次“捉奸”行動
。
2013年8月22日的這次“捉奸”地點在李浩堂弟的別墅,平時由李浩管理
。當天中午,據“盯梢者”透露宋麗與李浩進入了該別墅後,李明組織召集了近10名“幫手”驅車前往“捉奸”
。李明囑咐注意收集“奸情”證據,進行了明確分工:有人負責帶剪刀剪宋麗的頭發,有人負責攝像
。
當天13時30分左右,一夥人到達別墅後,發現別墅的門均關閉,於是繞到別墅後門,在請示李明後,將別墅後麵玻璃門敲碎後進入別墅,並迅速穿過餐廳經樓梯間衝上二樓,踹開二樓臥室門,闖入臥室分頭以暴力控製在臥室內的宋麗
、李浩,宋麗的一撮頭發被強行剪下
。
李浩在接受詢問中反映:這夥人離去時將李浩
、宋麗放在臥室的包括小車鑰匙
、錢包
、手機
、宋麗的手提包
、資料袋等全部帶走
。李明在撤離途中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10報警
。之後,有人將東西送了回來,但宋麗主張訴訟資料
、金錢
、車輛證件等沒有完整送還
。
經鑒定,該別墅財物損失為950元,宋麗
、李浩的傷情經鑒定為輕微傷
。
觀點
住宅安全受法律保護
長沙縣法院審理認為,住宅安全受法律保護
。該案中,李浩獲得業主授權使用
、管理該別墅,宋麗得到李浩許可進入該別墅,均係合法出入
、使用該別墅
。李明夥同多人非法破門闖入該別墅,對合法進入別墅的宋麗
、李浩進行毆打,辱罵,侮辱,非法控製人身自由,阻止被害人及時報警並拒絕被害人的及時報警請求,該行動組織嚴密,分工明確,持續時間長,性質惡劣,後果嚴重,被害人的人身自由
、身體健康,人格尊嚴,財產安全以及個人隱私均因此受到相當大的侵害,行為已經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
。
發布者 :admin日期 :2018-08-22